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有哪些,法律怎样规定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3-08-29 18:41
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下列要件:
1、按份之债应当事先约定债务份额;
2、按份之债的标的应当为可分标的;
3、按份之债的债务人应当为二人以上;
4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七条
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,为按份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,为按份债务。
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第五百一十八条
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为连带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,为连带债务。
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,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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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:
1、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;
2、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;
3、债的标的为可分;
4、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,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,为按份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,为按份债务。
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七条
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,为按份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,为按份债务。
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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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有:
1.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;
2.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;
3.债的标的为可分;
4.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,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,为按份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,为按份债务。
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七条
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,为按份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标的可分,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,为按份债务。
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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