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离婚财产官司多少钱有没有法律规定
1、离婚打官司其实就是原告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,需要按照要求缴纳诉讼费。对于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标准,其实相关法律中都是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情况下,即离婚案件没有涉及到财产纠纷的,那么就是应该在50-300元之间收费。
2、如果涉案的财产在20万元之内的,那么还是只在50-300元之间收取诉讼费,不会额外收费。但要是财产超过了20万元的话,则这个时候,对于超过20万元的部分,其实就会按照0.5%的这个比例来收取离婚案件的费用了。另外,打离婚官司的时候,有些人会委托离婚律师来提供帮助,此时的律师费,就属于额外的一个费用。
3、法律依据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
第十三条
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(1)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(2)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(3)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(4)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(5)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(6)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(7)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(8)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(9)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(10)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1.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案件受理费可分为:1.非财产案件受理费,如离婚、侵犯公民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,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。2.财产案件受理费。如债务、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,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。3.其他诉讼费用。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,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起诉离婚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千分之五交纳。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,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、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千分之五交纳。
2、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千分之五交纳。
3、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法律依据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
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、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、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3、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、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5、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。